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城西的铁器铺里,大牛盯着新铸的粥锅,锅底的獬豸纹正滴着铁水,铁水凝在“粥”字边缘,竟成了颗小小的星。他忽然想起凶宅正厅的分野——银锭分作三堆,人心聚成一团,那些曾被贪墨藏在地窖的银,此刻正变成滚烫的粥,变成验骨刀的锋,变成顺天府大街上,百姓们举着的、带阳粉的灯笼。
当第一盏灯笼亮起时,张小帅摸着腰间的残牌,断角处的萤石粉落在他沾着银粉的指尖,忽然觉得这十年的追查,终究有了分晓——银锭的分野,从来不是数字的多寡,是让每个“贪”字见光,让每个“民”字落地,让曾经的凶宅赃银,变成照亮人间的、永不熄灭的灯火。
顺天府的夜来了,凶宅正厅的三盏油灯仍亮着,照亮了青砖上的“人”字刻痕——那是银锭分野时,不经意间落下的光,是贪墨与公义的分野,是过去与现在的分野,更是让每个百姓都知道的、关于“银归何处”的、清清楚楚的答案。而那三堆银锭的影子,此刻正随着夜风摇曳,却再也分不出明暗——因为明处的光,早已照亮了暗处的暗,让所有的贪墨,都在人心的光里,无所遁形。
《分润·文书·局中光》
暮春的杨絮粘在凶宅窗纸上,老王的烟袋锅子敲在大牛后脑勺,发出“梆”的脆响。后者揉着脑袋蹲下身,指尖蹭到银锭堆上的阳粉,粉粒在暮色里显出“功”字残笔——正是张小帅刚写完的文书上,“功劳”二字蹭落的墨粉。
“蠢货!”老王蹲在门槛上磕烟袋,锅子里的火星溅在文书边缘,将“英明指导”四字的墨角,燎出焦痕,“顺天府的官印比银锭沉三倍,王扒皮盯着咱这破宅子三年,没点‘甜头’,能让三千两赃银顺顺当当缴上去?”他忽然指着文书抬头的“王典史”三字,字迹比正文大了两号,墨色却淡得发灰,“当年你爹查矿难,就是吃了‘文书分润’的亏——官字两张口,上嘴沾功,下嘴吃肉。”
张小帅捏着文书的手顿在银锭上方,纸页间夹着的阳粉,与锭面的“户部”铸纹相触,竟在暮色里显出“护部”的虚影。他望着老王指尖沾着的、从文书里刮下的“润笔银”——不过五两碎银,却让王典史在文书里添了七处“指导”字样,“老王,当年我爹的卷宗被改得面目全非,也是因为这‘分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老王的烟袋锅子敲在青砖上,震落的杨絮里,混着文书上撕下的“功”字残片。“十年前矿洞塌方,你爹把‘阴粉换银’的证据藏进獬豸残牌,”他忽然盯着张小帅腰间的断角,那里还沾着文书的浆糊,“可王扒皮的师爷在结案文书里写‘意外事故’,把黑三爷的齿轮印,改成了‘矿脉自然崩塌’——这世上最锋利的验骨刀,敌不过官文书上的半滴墨。”
更夫的梆子声敲过酉时,文书上的“王典史”三字被油灯照透,竟在银锭堆上投出“王点屎”的谐音影。大牛忽然指着文书末尾的“衙役张大牛”字样,自己的名字被挤在角落,墨色淡得像没吃饱的蚊子,“头儿,咱拼死拼活挖地窖,咋功劳全成了王扒皮的?”
“因为他手里握着‘官’字印。”张小帅摸出父亲的残牌,断角处的萤石粉落在文书的“润”字上,竟将三点水染成暖紫,“当年我爹说,文书分润处,便是世道分野处——明面上的‘功’是官的,暗地里的‘苦’是民的,可有些光,藏在文书缝里,也会漏出来。”他忽然指着文书背面的压痕,那里隐约印着“赈灾银三千两”,是用验骨刀刻的,比正面的“指导”二字,深了三分。
老王的烟袋锅子忽然顿在“润笔银”上,碎银边缘的齿痕,和十年前他在义庄看见的、李货郎尸身手里的银角,一模一样。“张小帅,你在文书里夹了阳粉?”他捏起沾着粉的碎银,粉粒在油灯下显出“冤”字,“当年你爹用萤石粉记冤,如今你用阳粉透纸——这文书就算进了顺天府档案,十年后再翻,‘冤’字还在。”
夜风裹着槐叶扑进正厅,吹得文书页哗哗作响,“王典史”三字的墨粉簌簌落下,掉在银锭的“赈灾”残字上,竟将“灾”字的宝盖头,盖成了“官”字。张小帅望着这场景,忽然笑了——他在文书里用的,是掺了萤石粉的墨,此刻墨粉遇着银锭的潮气,正将“官”字的宝盖头,泡出个“破”字缺口。
“大牛,你知道为啥留这五两润笔银?”他将文书折好塞进怀里,断角残牌隔着布料,蹭到文书的“功”字,“当年我爹说,贪官爱舔文书上的‘功’,却不知道,每笔‘分润’,都是钉在他们脊梁上的钉——王典史敢在文书里贪功,就得担着‘前朝赃银经他手’的名,往后查起来,这文书就是铁证。”
老仵作的验骨杖敲在门框上,杖头铜铃与文书的纸页共鸣,震落的阳粉在银锭堆上聚成“明”字——日旁是油灯的光,月旁是老王的烟袋影。“张小帅,你爹当年没写完的文书,”他望着窗外百姓们举着的阳粉灯笼,灯笼光映在文书的“润”字上,竟将“闰”部照成“门”字,“如今你用‘分润功劳’续上了——官文书里藏私,咱就在私缝里藏光,让世道知道,啥叫‘明里分功,暗里分赃,可光,永远在百姓眼里’。”
戌时的月光漫进正厅,文书上的“王典史”三字被照得透亮,墨色下的阳粉,正将“典”字的“八”划,染成獬豸的鬃毛。大牛忽然想起三天前在衙门口看见的场景:王典史接过文书时,指尖蹭到的阳粉,在他肥脸上显了“贪”字——当时他以为是错觉,此刻看着文书上的粉痕,才知道,那是张小帅特意磨进墨里的、辨贪的光。
“走吧,去缴银。”张小帅将文书小心折好,断角残牌压在纸页间,萤石粉透过纸背,在“英明指导”四字上,印出小小的“醒”字,“王典史爱这文书上的‘功’,就让他顶着——咱们守着银锭分野的‘理’,守着百姓心里的‘光’,比啥都强。”
顺天府衙的铜门“吱呀”打开时,王典史的肥脸在灯笼光里晃了晃,看见文书抬头的“王典史”三字,笑得眼缝成了线。他指尖捏着润笔银,碎银上的阳粉,在他沾着官油的指尖,显出极淡的“污”字——却被他随手弹进了衙门口的石狮子嘴里,“张旗牌懂事,往后顺天府的案子...”
话没说完,大牛忽然指着石狮子嘴角的粉痕,那里正聚成“终”字——阳粉的光,比任何官油都亮。张小帅望着王典史揣着文书走进衙内,衣摆扫过的青砖上,留下的阳粉印,竟拼成“局”字——半包围的框是官衙的墙,里头的“句”是文书的墨,却在框角处,漏出个小缺口,让月光照了进来。
亥时的梆子声敲过,顺天府大街的灯笼渐次熄灭,唯有凶宅正厅的油灯还亮着,照亮了青砖上的“明”字阳粉印——那是文书分润时,不小心洒落的光,是官字压不住的、百姓的眼睛,是哪怕藏在文书缝里,也终将透出的、真相的芒。
老王摸着烟袋里的阳粉——那是张小帅特意留给他的,混着文书墨粉,此刻在烟袋锅子里,随着火星明灭,竟像极了十年前矿洞里,张建军矿灯的光。他忽然笑了——原来有些光,从来不用写在文书上,只要藏在人心底,藏在银锭分野处,藏在每个“分润功劳”的缝隙里,就永远不会灭。
诡者,妖魔鬼怪也;异者,神秘诡谲也。这里有食人影子的食影,有以梦杀人的梦魇,有以吓唬小孩为乐的猫儿爷,有乘之可穿梭阴阳的阴马车,有只杀人不救人的杀生佛,有只可死人听不可活人看的诡京剧,有行走于街头巷尾卖人肉馄饨的混沌婆婆,有以寿命为买卖的三生当铺……一本神秘的《诡录》,将苏逸带进了这个光怪陆离、神秘莫测的世界。...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夏未央(连城VIP手打完结)作者:日月青冥内容简介我知道,你我之间这一切不过是一场交易;可我以为,如果有一天你要做出选择,至少,你一定会选择我。直到你笑着挽起她的手头也不回,我才终于明白,原来从头到尾,不过是我自欺欺人的一厢情愿。可这份对你的爱依旧梗在胸口隐隐作痛...
隆安帝二十七年,少年将军周鹤鸣大挫朔北十二部,得胜回朝,被迫成亲。 对方恰好是他心上人……的亲哥哥。 * 周鹤鸣幼时曾到宁州,机缘巧合,惊鸿一遇,单恋抚南侯郁涟许多年,自然知道对方有个怎样糟糕的兄长。 郁濯此人,在宁州坏名远扬,人人嫌恶。 二人大婚当日,郁濯春风得意,周鹤鸣万念俱灰,唯恐避之不及,郁濯却偏要来招惹他。 周鹤鸣如临大敌,誓要为心上人守身如玉,好歹将对方制服,却听见郁濯饶有兴趣地问: “我究竟哪里不如舍弟?” “你说出来,我定分毫不改。” * 恰逢战事又起,周鹤鸣马不停蹄赶回青州,却先等来了自己的白月光郁涟。 郁涟为公事而来,周鹤鸣知此生无缘,但求尽心护其左右。 护着护着,他发现了不对劲。 自己的白月光,怎么私下里行事作风同他的可恶兄长一模一样? 周鹤鸣如遭雷劈,艰难说服自己接受了白月光性情大变的可能性,对方却出其不意地掉了马。 “怎么了小将军?猜到我即是他、他即是我之后,你就不爱笑了。” 【鬼话连篇·钓系混邪美人受x前期纯情忠犬·后期狼狗攻】 周攻郁受,不拆不逆 可怜的周鹤鸣,被郁濯玩弄于股掌之中。 小剧场: 后来青州城外,绯色蔓延,白鼎山四野自阖为笼,并不许他人窥见半分。周鹤鸣一手环人,一手勒马绳,穿行于猎猎夜风。 郁濯仰头看他,开口时吐息潮热:“怎么好话赖话软话硬话都听不得?云野,是只想听我的真心话么?” 笑意层层染上了他的眼,眼下明晃晃露着颗小痣,像是天真未凿、漫不经心。 ——却分明是蓄谋已久的引诱。 周鹤鸣勒住缰绳,郁濯在突然的变速里微微后仰,露点半节修长脖颈,被一口咬住了喉结,周鹤鸣的声音嘶哑着响在耳边。 “你分明知道,我都会信的。” 【食用指南】 1.架空不考究,私设同性可婚 2.1v1,HE,正文主受,有群像,先婚后爱,24K纯甜文(信我 3.年下,攻为成长型人设 4.文名取自贺铸的词,封面是郁濯 5.不控攻/受,一切为故事本身服务...
——无系统,猥琐流——詹姆斯抱怨道:“我从来没有在超级球队待过。”而陈极会说:“对的,我很幸运,我去的每一支球队都是超级球队,不夺冠就失败的那种。”顺便问詹姆斯哈登一句:“登哥要总冠军戒指吗?”......
(本文有CP,男女主都不是完美人设,成长型,一定程度上自私,男主是莽夫!且配角不会莫名其妙降智,非无脑爽文。)‘道虽险阻,吾心甚坚’江上弦一朝穿越,勤勤恳恳在长安摆摊卖卤羊肉半年攒钱,准备给大唐餐饮业来一波震撼。凭空出现的神秘来信打乱了所有计划。“什么?这玩意儿还有任务?”“直爹贼!老娘就知道!你大爷的穿越还带业绩......
他是权势滔天的帝国总裁,强势霸道,狂妄不可一世。性情高冷禁欲的他,一时兴起将她禁锢在身边,渐渐地护她成了习惯,宠她成了执念,深入骨血的痴恋让她逃无可逃。他说:“我允许你任性,但你必须在我允许的范围内任性。当初你把自己当生日礼物送给我了,这辈子你就是我的!从头到脚都是我的!一根头发丝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