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乐之扬暗自纳闷,细看军容,杀气浮动,不似护卫之师,倒像决死之士。朱棣看出他的疑虑,说道:“大宁地处塞外,常有鞑虏出没,本王得到消息,元人颇有异动,不可不防。”
乐之扬半信半疑,只觉朱棣所言不尽不实,当下说道:“诸军北上大宁,北平空虚,兵少将寡,如何抵挡朝廷?”
“这也是无可奈何。”朱棣苦笑,“若无宁王相助,我便留在北平,众寡悬殊,早晚也是瓮中之鳖。”
乐之扬道:“人马太多,会否引来宁王误会?”
朱棣目光闪动,忽而笑道:“宁王心思莫测,万一心血来潮,抓了本王向朝廷邀功,那又如何是好?我带人马,不过防身而已。”
此话颇合情理,乐之扬转念一想,朱棣时下有求于宁王,与之交恶,势必背腹受敌,朱棣并非愚笨,理应不会出此下策。
思索间,忽见马车窗帷拉开,朱微的面孔微微晃动,当下纵马上前,两人隔窗对望,心中难以描画。朱微眼眶泛红,忽地轻声说道:“我去了,你等我回来!”
“好!”乐之扬按捺不舍,“塞外风寒,你保重身子。”
朱微点了点头,双眼忽又潮润起来,只怕哭出声来,猛一咬牙,拉上窗帷,蜷成一团,眼泪到底流了下来。
车轮滚滚,马蹄雷鸣,大军徐徐引去。乐之扬立马城下,不胜怅然,直到人马消失,方才还过神来,掉头一瞧,朱高炽引着几个亲兵在城门前等候,当下拍马回城,两人联辔而行,均不说话。朱高炽愁眉苦脸,气氛甚是凝重。
回到王府,朱高炽邀请乐之扬进餐,数杯下肚,忽而叹道:“父王看得起我,让我留守北平,留下的兵马却不过两万,多是老弱病残,李景隆一到,北平城恐怕撑不了几日。”
乐之扬心头一动,问道:“王爷此去,是否要攻打大宁?”
朱高炽看他一眼,犹豫时许,说道:“十三姑若能说服宁王,一切好说,但若谈不拢,恐怕难免一战。老实说,父王用兵,神鬼莫测,我这个当儿子的,也猜不透他的心思,好比这个节骨眼儿上,丢下北平,前往大宁。万一北平城破,大宁守军又没到手,父王进退失据,岂不成了无主的孤军?”
乐之扬心中大乱,燕王孤注一掷,不成即败,到了紧要关头,兄弟阋墙也未可知,那时朱微夹在两个兄长之间,又该如何自处?北平城精兵尽失,空虚莫名,李景隆百万大军压境,岂非以石击卵?虽知道燕王造反凶险,然而危急至此,倒也出人意料。
乐之扬定一定神,问道:“道衍和尚呢?”
朱高炽一愣,说道:“大师跟父王在一起。”乐之扬听了,稍稍放心,道衍智计了得,善于折中,或能化解双方危局,不至于手足相残。
朱高炽喝一杯酒,闷闷说道:“道衍大师临走时还说,守城若有疑难,可以向你请教。但不知时下情形,乐先生有何妙方?”说着抬眼望来,大有期盼之意。
乐之扬说道:“我有几斤几两,世子不是不知道。单人只剑,我还能在阵中杀几个来回,说到将兵临阵,北平城的将官胜过我的不知多少。至于守城御敌,更是一窍不通。世子放心,真到危难关头,我一定尽己所能,与北平城同存共亡。”
失踪五年,周绝以无敌战神的身份强势回归,结果发现自己成婚五年的娇妻正在受家族旁系欺凌,这一幕,他如何能忍?战神归来,阎王颤栗!......
在一个名为“九域”的玄幻世界,天才少年牧辰偶然得到一枚古老的星纹石,这块石头竟能开启尘封千年的星界秘境。在这片充满未知的星空,他发现自己竟是“星辰一族”最后的后裔,而星辰一族的使命是守护传说中的“万界星钥”。为了破解星纹石的秘密,牧辰踏上了寻找星钥的旅程,穿越九域,探索秘境,与古族强者、荒野妖兽斗智斗勇。在追寻真相......
我叫李行舟,一个背负血海深仇的凡人少年。我修行是为了杀人,杀那群该死的罪人!(这是一本纯正的凡人流仙侠小说,喜欢仙侠,喜欢凡人流的赶快过来!来来来啊!另外,也是一本不但会突出“仙”,还会突出“侠”的小说。故事中,会充满笑点、泪点、狠点、爽点。我将用我的毕生灵感和精力,让它成为大家过目难忘的记忆。)......
池晏穿了,穿到了一个恶意满满的异世界。 每天晚上都发现帐里有人—— 一脸胡子的壮汉,矮小的绿皮地精,跳起来打他膝盖的矮人,美得惊为天人的精灵,长着獠牙的恶魔。 所有生物:“我爱您呀!我愿意为您献出生命!!!” 池晏:“神经病吗????” 每天都在拒绝示爱的池晏表示自己心很累。 除此之外,异世没有厕所,没有田地,没有房屋街道城墙,刀剑是生铁,一折就碎。 池晏:“先把我万人迷的设定放一边,让我们来建设幸福美满新世界吧!” 伪装成精灵的腹黑魔王攻X魅魔万人迷奋斗不息庄园主受。 “来到异世,必须要做一番大事业,比如,先保护好自己的贞操。”...
在山洞里发现奇异的物体,被教授命名为“氧活体”,是因为其密度接近于氧气而得名。可这奇异的物体并没有被带回,而是选择附着在刘主君手腕,在一朝一夕之间变异成双头凤凰,是什么成为养料,是那香甜的人类啊。......
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明霜倚靠在栏杆边,美艳不可方物,自成一道风景,无数人前来搭讪,但谁都没有像眼前这个女人一样如此直接:“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归我。” 明霜眸光闪烁,玩味一笑:“好。” * 留学期间,不愁吃不愁穿的明霜破天荒被人养了一回,代价是陪这位漂亮的女老板吃喝玩乐,且不能动心。 两人相处得很愉快,明霜陪她去万里高空跳伞,去赌城一掷千金,去深海潜水,去大漠看日落,去了很多地方,却独独没有去到她的心里。 明霜清楚地知道她身上有多少颗痣,却不能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女人,像是捉摸不透的风、握不住的沙,更像是海市蜃楼般的一场大梦。 合同结束那一天,她的梦就醒了。 当她想提出正式交往的想法时,对方却从她的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国后的某日,明霜没想到在机场偶遇到她,几乎是咬着牙问:“好久不见啊,老板,这次换我跟你谈笔生意如何?” * 叶亭霜灵感枯竭,困扰许久,直到遇到那个风情万种的美人,灵感喷涌而出,于是花钱买了对方一个月的时间。 原本只是一场互惠互利的生意,却渐渐偏离了正轨。 叶亭霜本是个独身主义者,望着逐渐沉迷其中的人,决定及时止损,从此一别两宽。 只是没想到明霜会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口口声声说着要讨债,哪哪都是她的身影,似乎再也无法从她的世界逃离开了...... 后来的某天,明霜问她:“你当时为什么要离开?” 叶亭霜:“你是我的缪斯,不应该坠落凡尘。” 明霜侧头吻她:“早就坠落了。” 清醒独立的清冷珠宝设计师X勇敢热烈的妖艳金融精英 封面人设授权:伏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