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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星就近找了家酒店暂且住下。
坦白来说,比起难过,闻星此刻心底更多的是疲倦。
这些日子里,他跟沈流云吵过的架太多了,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吵起来,以至于他现在已经疲于去想究竟谁对谁错。
或许是非对错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两个人在这段感情里都已疲惫不堪,耐心与爱意都被消磨得所剩无几。
今日沈流云说出的那句分手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忍耐已久,闻星不愿细想。
他们二人如相约在春日的冰湖上同跳一支圆舞曲的舞者,舞还没跳到最后,脚下的冰面却已经有了破裂之势,谁也不知道下一秒冰面会不会裂开,他们会不会就此跌进寒冷彻骨且深不见底的湖。
谁都知道这支舞还没有结束,但显而易见的,他们必须要停下来了。
他们都没有时间回溯的能力,无法将时间拨回冬日,让这支舞能安稳地进行到最后。
只是明知已经走到尽处,两个人却都固执地停留在冰面上,不再跳舞,也不忍离去。
闻星洗完澡躺在床上,一扭头就瞧见自己空荡荡的手腕。
首饰对他来说,素来无可无不可,手腕上戴过最久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名贵首饰,而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黑色发圈。
有段时间,沈流云疏于打理,头发长长不少,又值盛夏,不得不时时用发圈将头发扎起来。但他粗心至极,总是丢三落四,发圈随手一放转头便忘,到了要用时怎么都找不到。
丢发圈的次数多了,闻星便常在自己的手腕戴上一个发圈,以备沈流云的不时之需,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终有一日,沈流云嫌麻烦干脆剪短了头发,而闻星手上的发圈也让他用一只腕表来取代。
那是沈流云送给他的第一份生日礼物,镶了满钻的腕表,名贵非凡,可惜他并未戴多久就取了下来。
他常要练琴,腕表过重,戴在手腕上犹如束上一副镣铐,手腕不复平日灵活,看似美丽,却是酷刑。何况腕表这东西,脱脱戴戴,容易磕碰,也容易丢,最后只好收进原本装表的丝绒礼盒里封存。
可第二年生日,沈流云又送他一只腕表,同一个牌子,同样镶了满钻,设计上与前一只微有差别,但他戴上依然没法弹琴,于是只好也收进盒子里,少有佩戴。
到今年,放手表的那个抽屉里已然摆了四个一模一样的丝绒礼盒。
沈流云就是这样我行我素,送东西从来不会考虑收的人是不是喜欢,又是不是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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