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事已至此,真相自然不能更清楚,这小少爷既然被叫做林少爷,和这女子口中的主母宋家自然不符,这时代讲究从夫姓,就比如夏氏其实也不姓夏姓张一样,宋家自然就应当是小少爷的姓氏。
虽然也有可能这奶娘提的是主母姓氏,但就从一个姑苏的郎中能认得这位小公子来看,真相也已经明了了。
见被郎中戳穿,这女子也是能屈能伸,当下就给了自己几个巴掌,哀哀哭泣自己这是鬼迷了心痰迷了窍,又说自己是被逼的。
但是这一些都要去衙门说了。
夏安然功成身退,他有些美滋滋的想要去找亲妈,却发现他妈正站在人群中颇为不善的看着自己。
……哎呀!要糟。
被亲妈好好念叨了一顿的夏安然有些委顿,他后来想想自己的确是一时冲动了,毕竟他也没法子确定这个女拍花子只有一个人。
其实夏安然认出这人是拐子的原因并不全是刚刚说的那些。
说来很不好意思,他判定这女子是拐子的原因来得很凑巧。
刚刚随着夏母去布庄子的时候,布店掌柜正好在给一位顾客介绍织锦缎,在掌柜的口中,这织锦缎是刚刚兴起的一种织法,以缎纹为底,三种颜色的彩色丝为纬,这样织出来的布料花纹精致,手感极佳,非常适合做外衣。
这料子刚来姑苏不到一旬,便卖的差不多了,主要因为这严格来说,还是缎子,不是丝绸。
本朝在服装商不同地位的民众所能穿的服饰不同,绫罗绸缎,前三者都不是普通百姓、商户能穿的,曹公在书写红楼的时候,为了模糊时代,将服饰、布料都有了混用,但是大体还是不变,比如夏安然他们家是不能使用丝绸这种布料的,就原着中来说,哪怕富贵如薛家,也不能用丝绸,这是身份决定的,和金钱无关,和买不买得起也没关系。
只不过,薛家到底有个紫薇舍人后人的名头,如果没人去寻麻烦的话,他们私底下穿穿也无不可,但若是传出去……就得看上头的人想不想整治你了。
一般来说,好人家的孩童穿衣服规制没有那么严格,贾宝玉作为贾家的心尖尖,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绫罗绸缎纱都是用得的,但是规制,到底还是在的。
夏安然一眼看到那个男孩,便知道他必定是好人家的孩子。身上的料子簇新,绣工精细,色泽淡雅,在不打眼之处更有好几道暗竹纹,穿的正是方才店家口中的织锦缎,只是这色泽的段子就留在店家的图册里头,实物已经卖没了。
就这品味便可看出,这孩子定然是书香世家出来的,但是抱着他的人,穿着虽然是一身的粗布,也符合她的身份,但是,色泽太显眼。
一个书香门第的奴仆,不管是哪一等,穿的衣服色泽自然都是主人家觉得顺眼的,举个极端些的例子,贾家喜欢大红大绿,因而那些小奴婢有时候也能穿着些新鲜的颜色,但是一个书香人家,有着常规审美的,必然是不会让家里的女婢穿着这种色泽衣裳的,多半都是会取蛋青色、茶绿色、黄灰色这样的颜色。
毕竟,照顾小少爷的奴婢说到底也是干粗活的,衣裳的到底还是要以耐脏为主,若要亮眼些,也会选择蛤粉色、蝋白这样的色彩。
绝对是不会选择……那位妇人身上看着往名贵打扮,实则不伦不类的不可言说的颜色的。
另一个原因,就是披风的材质。
你咋不说你隐身太超标……那我问你,我被泼了黑狗血是不是会被看到?会不会看到?我隐身是无敌的吗?我隐身是不是也能被砍死?回答我!!我是隐身,不是金身,上万支箭一起射过来,我隐身能干什么?嗯?回答我!!你们这些说隐身超标的狗,回答我!!老子提心吊胆坐镇后方,陛下带兵出征讨伐不臣,然后月底一结算,哎呀!陛下得了MVP!“......
互攻点击看男大激情热恋 徐行x宋暮云 一个表面小太阳实际有点疯(徐行) 一个表面冷酷拽实际有点甜(宋暮云) 人设是这样,但奔人设来的慎入 砸在徐行的太阳穴上、助他一臂之力晕倒在操场上让他丢尽脸面的球是宋暮云踢的 徐行的那副在医务室的地面上裂成几块的眼镜是宋暮云踩的 让徐行心痒痒了很久却没能狠下心来拥有的耳机挂在宋暮云的脖子上...
一万种赚钱的方法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游动漫小说,一万种赚钱的方法-周赢-小说旗免费提供一万种赚钱的方法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一觉醒来哥哥被绑架了?苏凝提刀追进恐怖片。谁知进了恐怖片就像进了幼儿园,猛鬼厉鬼追着他要亲亲抱抱,不给还跟他嘤嘤嘤! 面对这些小怪,苏凝是一拳一个嘤嘤怪,直到画风清奇的大魔王出现,并且疯狂追求他。 苏凝:我莫得感情。 大魔王:我的爱,是你活命的唯一机会! 苏凝:么么哒~(≧▽°*)/~ 大魔王:……(////﹃////) cp:一哄就好的恐怖片大魔王攻♂武力值max貌美如花爱撒娇万人(鬼)迷皮皮怪小公举受;攻是女装大佬,倾倒众生那种,多少人心头的白月光,同样是万鬼迷设定,对别人高岭之花对受宠宠宠苏苏苏!o(*////▽////*)q 无限流沙雕综恐文√保证不坑,欢迎收藏我的专栏帮忙监督哦,么么哒!...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重生,不修仙。至顺元年,雨夜竹林,妇人依依不舍将襁褓中的婴儿置于竹林当中,投河而亡,不远处,一俊雅青年正踏步高歌而来……谨以此书,献给我心中的风华大明。......